规章制度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办理出国材料审核盖章手续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7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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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对象: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应往届学生

二、受理内容:

成绩单、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材料

三、提交材料:

1.至少提前3天递交申请书至对外合作交流处。(写明事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办理,需注明缘由,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要求同步准备以下资料:

①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

② 成绩单(中文原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 待盖章外文材料(另附一份由专业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四、注意事项:

(一)外文材料格式

1. 外文成绩单格式:

需按照中文学业成绩单格式进行排版和翻译,科目顺序和名称需与中文版完全一致。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内容,若一页纸不够可做成多页。

2. 外文毕业证、学位证格式:

需按照中文版毕业证、学位证格式进行排版和翻译。

3. 待盖章材料撰写格式:

①标题:一般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行间距为固定值 36 磅,加粗。

②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_GB2312,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行间距固定值28-30磅(可根据内容适当调整)。  

③可参考申请书模版格式。

(二)审核外文材料时需持相应材料的中文版原件。

(三)中文版原件需要先盖章。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对外合作交流处

办理地点:办公楼511室

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27-59609873

 

附件:申请书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