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学术道德防线,深化法治校园建设,2025年4月11日下午,我校通识教育学院在木森楼411会议室举办了题为“学术诚信:从儒家信义到社会契约”的专题法律教育讲座。本次活动旨在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双重维度,深刻阐释高校教师学术诚信的丰富内涵与法律责任。
讲座伊始,主讲人引用了孔子的千古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出自《论语·为政》)。精辟地指出,对于古代君子而言,信用是立身行事的根本;对于现代高校教师而言,学术诚信则是其学术生命得以“行之”的“輗”与“軏”,是教书育人、从事科研的基石。失信于学术,个人与事业都将寸步难行。
主讲人进一步从“社会契约”的法学视角进行了深入剖析。高校教师作为社会的高知群体,与公众、国家及资助方之间存在着一份默示的“学术契约”。社会提供资源、赋予信任和学术自由,教师则承诺以追求真理、诚实研究作为回报。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个人道德失范,更是对这份神圣社会契约的单方面背弃,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主讲人还例举了网络某些学术不端行为给学校和社会以及他人带来的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
会中,全院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预防和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对责任人学术不端性质和情节以及处理程序等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阅读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讲座将孔子的“信”与卢梭的“契约”精神相融合,生动阐明:学术诚信,内是传承千年的道德自觉,外是现代社会必须履行的法律与职业责任。与会教师纷纷表示,本次讲座立意高远、说理透彻,既重温了传统文化的厚重,又感受到了法治责任的庄严。作为高校教师,我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的践行者。我们的学术诚信,不仅关乎个人品德,更是一种必须履行的“社会契约”与“法律责任”。我们要像敬畏头顶的星空一样,敬畏心中的学术道德法则;要像法律追求程序正义一样,恪守研究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