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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润桃李 “典”亮育人路 ——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26
作者:任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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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精神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近日,通识教育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一场以'廉政与法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创新采用 “法治+非遗+社区” 的融合模式,将法律条文与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让法治教育既有“法味”又有“趣味”。

活动伊始,学院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学院法治宣讲员重点领学了以下条款: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老师们围绕“校园安全责任边界”“学生人格权保护”“教育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民法典为教育教学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也为教师依法执教、立德树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与参与感,本次活动特别邀请湖北省剪纸学会会员、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刘海燕走进学校,带领全体教师共同创作了一些以'廉政与法治'为主题的剪纸作品。完成剪纸作品后,全体教师将作品带至学院对接的社区法治文化广场进行集中展示与讲解。老师们化身“普法宣传员”。

“希望大家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过程中,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能体会到法治的温度。”通识教育学院负责人在活动现场表示:“作为高校教师,我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和示范者。未来,学院将持续探索‘法治+专业’‘法治+文化’的育人路径,让民法典真正走进课堂、走进师生、走进群众心里。”

本次活动通过“法治+非遗+社区”的融合模式,充分发挥了通识教育学院多学科交叉、文化育人功能,不仅提升了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与依法执教能力,也以实际行动推动了民法典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