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05 来源:外语学院 浏览次数:3464

第一条 为了搞好档案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室内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第二条 每周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凡在负责值勤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由负责值勤的人说明理由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 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发现被盗、丢失、失密情况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条 防止外界对档案馆网络和计算机系统的攻击,采用在服务器上安装硬盘保护卡等技术措施,确保档案馆网络安全;

第六条 离开库房要锁好门,关好窗,防止丢失和损坏档案;

第七条 安全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档案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