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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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学院现对2016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7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2016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院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3);对于不能正常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延期验收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仅限延期一次。

  2、已发表的有基金标注的论文(著)相关页复印件及收录证明复印件、专利受理通知或授权证书复印件、及其它重要的证明材料,其中研究成果须是在项目立项后取得的成果(扫描件JPG格式);

  3、11月23日前上述材料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以学部为单位集中提交科技处。

  4、11月26日-12月07日,科技处审查。

  (三)验收方式

  学部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填写《结题项目部门汇总表》(附件7),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学部可予以撤消。

  二、2017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度院级教研项目(见附件5)。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10月22日-11月9日,项目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拟定的研究内容、目标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自查,并填写《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6),交项目所在部门备审。

  11月10日-11月28日,学部审阅。

  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填写《中期项目部门汇总表》(见附件8)。

  3、11月29日前上述材料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提交科技处。

  4、11月26日-12月07日,科技处审查。

  三、相关说明

  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在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过程中,若发现项目未启动、研究进度滞后、研究内容与设计严重不符的,经学部评审可撤消项目立项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院级科研究项目。

  本通知除正文外,附件不单独印发文字稿,各部门可在科技处网站或科技处办公QQ群查阅下载。

  附件:1. 2018年院级科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 院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3. 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4. 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 2018年院级科研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6. 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7. 结题项目部门汇总表

  8. 中期项目部门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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