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关于处理报废仪器设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04-0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269
分享:

为了加强对学校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报废仪器设备的经济价值,加强对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处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仪器设备报废受理条件

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处理:

1.修理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种产品价格的;

2.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

3.主要部件陈旧过时,精度和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

4.技术落后,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在安全、环保、耗能等方面不能达标、造成公害已无改造价值的。

二、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程序

1.对单价五万元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或者批量报废总金额五万元(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确因损坏、淘汰等原因无修复价值或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具体报废申请程序如下:

使用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详细填写《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资产报废单》对报废原因需进行详细注明,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

② 属于实训室仪器设备的资产需经过实训与信息中心组织论证,可予以报废的则形成技术鉴定意见,不属于实训室仪器设备的资产需交由实训与信息中心审核,可予以报废的则形成技术鉴定意见;

使用单位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资产报废单》上交给后勤保卫处进行审核;

④ 后勤保卫处对《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资产报废单》中的所列仪器设备进行查实并签署意见后,上交给分管资产校领导进行审核;

⑤ 分管资产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以申请报废。

2.对单价五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或者批量报废总金额五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报集团审定。

三、报废仪器设备处置办法

后勤保卫处对报废仪器设备的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原值为3万元及以上的报废仪器设备信息应上网务全校公示。

1.组成报废仪器设备的资产处置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后勤保卫处负责人、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主管设备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集体商议报废仪器设备的资产处置事宜。

2.报废仪器设备资产处置原则。采取集中资产处置与个案资产处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资产处置原则上每年进行1-2次;个案资产处置是对实训室等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处置的报废仪器设备作紧急性处理。

3.报废仪器设备资产处置收入处理方式。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竞价便卖,公平竞价,一次竞价完成,价高者中标。量小价值低的物品可根据市场估价进行比价后处理。

4.报废仪器设备的资产处置收入处理程序:

① 邀请废品回收公司(三家)参与竞价或邀标;

后勤保卫处分别带领投标者到废品库或现场察看货物;

③ 投标者分别报价,并用信封密封好后,交后勤保卫处保存;

④ 工作小组成员参加集中开标,确认中标者;

后勤保卫处填写《报废仪器设备的资产处置情况记录单》,经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后,连同投标者的报价单一并存档备查;

后勤保卫处通知中标者办理交款手续;

⑦ 量小价值低的物品可根据市场估价进行比价后由财务方、仪器设备物品使用方,后勤保卫处方,废品回收方四方商定后按程序处理。

四、报废仪器设备的资产处置收入

后勤保卫处工作人员将资产处置结果填入《报废仪器设备(物品)处理单》,经工作小组成员签字,随同资产处置收入一并入学校财务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