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院实验室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

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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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应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出发,转变教育观念,充分重视实验实训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学生能力培养与素质提高的教学平台与教学基地。以湖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标准要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建立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调动教师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实验实训教学的办学特色。

1、学院实验室实行学院、学部、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1)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学院实验室工作;

    (2)学院设置实验实训中心为归口管理部门;

    (3)各学部设综合实验室,明确分管实验室主任和综合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4)综合实验室实行学院和学部双重管理;

    (5)实验(训)室管理与运行中心、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校内实习基地,归属实验实训中心管理,面向全院开放。

    (6)学部各实验室明确各实验室负责人。

2、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职责:

    (1)实验实训中心职责:

     1)协助主管院长管理实验室工作;

     2)协助主管院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学院和董事会的决议;

     3)组织制定与实施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审查实验教学设备方案;

     4)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检查、总结评比、考核考评工作;

     5)做好实验室教学科研设备,低值耐用品和易耗材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统计报表工作;

     6)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定岗、定编,岗位培训,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7)做好公共基础课实验室,实验(训)室管理与运行中心,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的正常运行及管理工作;

     8)督促检查各综合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管理情况;

     9)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2)各学部综合实验室职责:

     1)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制订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规定写出论证报告;

     2)建立健全教学文件,按照教学要求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深化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学生竞赛等活动;

     4)学部分管主任指导布置综合实验工作,综合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应按照实验室工作规程,承担实验室主任职责;

     5)学部负责综合实验室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晋级、职务评聘、评先评优推荐申报工作;

     6)综合实验室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工作;

     7)综合实验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订相关管理细则和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8)学院和学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3)学部各实验室职责:负责对本实验室的设备、人员、环境、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学院实验室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效益。

     (1)第一类实验室是面向全院所有学科专业开放;

     (2)第二类实验室是面向交叉学科专业和跨学科专业开放;

     (3)第三类实验室是面向本学科专业开放;

     (4)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