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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听课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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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听课要求的通知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课堂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抓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贯彻上级精神,落实学校校长办公会意见,促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指导和督查、强化教学管理、促进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通知如下:

    一、听课节次

    1.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质量管理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部、二级学院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二、听课范围

    1.学校主要领导重点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他校领导根据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情况自行随机听课。

    2.中层干部主要听与自身专业领域相关相近的课程;党群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主要听思想政治理论课;招生就业指导处中层干部的听课对象以一年级、三年级的课程为主;教学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的听课对象为本院教师或本院学生班级。

    三、听课方式

    1.听课以不定期随机听课为主,听课前不需要预先通知被听课教师。

    2.各教学基层单位可以以公开课、观摩课等形式邀请中层及以上干部参与听课。

    四、听课要求

    1.听课应有计划地开展,不得短时间内突击完成听课任务,质量管理处每学期末将组织检查听课完成情况。

    2.听课人员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被听课教师作示意说明。被听课教师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听课人员应尊重任课教师,遵守课堂纪律,手机静音,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听课时不得影响正常课堂秩序。

    4.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填写听课记录表,客观记录教学问题,听课结束后主动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和建议。

    5.每学期末,质量管理处收取听课记录表并存档。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质量管理处

2025年3月4日

 

附件: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听课记录表